记者从2010年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员大会上获悉,《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若干“必备条款”》有望年内出台,在尊重版权完整性、明确授权时效和播出次数、按时支付版权费用等方面维护制作业的合法权益。
据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长尤小刚介绍,版权保护对规范电视剧播出市场、提高企业制作能力十分重要,但目前,电视台拖欠版权费用等严重损害了制作方的权益。为规范电视剧节目市场交易,该协会经过深入调查,建议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若干“必备条款”》,得到广电总局的重视,表示将在年内通过行业公约的形式出台该必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