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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和长途汽车缴纳电影版权费该不该
2010-5-10 15:58:41 来源:版权网

  4月16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宣布成立。同日,协会通过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及《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决定今年向网吧及长途汽车收取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以打击由来已久的盗版行为。虽然目前收费时间表并未排出,但网友已经发出一片质疑,质问收费主体资格是什么?为什么收?怎么收?甚至有网民认为,这是借行政之名进行“中录网尚”平台的市场推广。今天,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就网民的质疑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认为,继音著协、文著协、摄著协在全国各个领域收取著作权使用费之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对网吧和长途车这两个使用电影作品较多的领域进行收费,所依据的是《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则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境内唯一一家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受权利人委托向电影作品的使用者收取版权使用费,其合法性和唯一性是受司法和行政双重保护的。”

    根据电影协提供的官方资料,网吧缴纳的电影著作权使用费,是每天每台电脑每小时上机费用的7.5%。由此很多网吧业主质疑,网吧在转播电影前已经向网络公司交纳了费用,为什么还要再交?这位负责人解释:“网吧独立或者在网络公司的帮助下,使用服务器复制电影作品并向网吧各电脑终端传输,所缴纳的只是技术服务费,并不包括著作权使用费,因此必须另行缴纳著作权费。”这也是电影协与部分网络公司召开座谈会后,获得一致认可的。而收费标准,则是协会花费3年时间,在全国近20个省市向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网吧业主等进行调研,并派员在网吧实地记录上座率和观影人数计算得出的。“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平衡了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利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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